农工党丽水市委会机关学习制度

发布日期:2019-12-16 15:56


(2019年6月16日 农工党丽水市委会四届十三次全体(扩大)会议通过)

  为了全面加强市委会机关建设,不断提高机关工作能力,使学习制度规范化、制度化,结合机关工作实际,制订本制度。

  一、学习对象

  机关全体干部

  二、学习内容

  (一)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;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;国家法律法规;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中国革命历史、中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历史;中共中央、中共浙江省委、中共丽水市委的重要文件、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等。

  (二)农工党中央、省委会的重要文件、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;农工党党史、党章、农工党先辈的革命事迹;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和机关建设的有关文件、规定与经验做法;调查研究、反映社情民意、信息采编、财务管理、机关公文及综合文稿起草、会议及活动的组织等业务知识。

  (三)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、科技、军事、外交、民族、宗教等方面知识。

  三、学习形式

  机关学习以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集中学习以机关周一例会为主要学习形式;积极参加农工党浙江省委会、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、农工党丽水市委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。个人自学根据“缺什么补什么”的原则,通过各种形式和平台,自主开展相关知识学习。

  四、学习时间安排

  (一)及时组织学习中共中央、省委、市委的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。

  (二)全年至少组织集体学习4次以上;机关干部参加各类学习活动4人次以上。

  (三)个人自学,根据实际情况经常性开展。

  五、其它要求

  根据学习计划安排,市委会机关安排经费,用于购买学习资料和书籍,参加各类培训班,开展机关交流学习等活动。

  机关周一例会学习建立学习记录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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